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1030100000047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生效日期: | 2021-01-1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县政发〔2021〕2号 | 所属主题: | 县政府文件 |
金城棋牌修订县城区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
为进一步改善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晋中市人民政府金城棋牌修订市城区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市政发〔2020〕6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修订县城区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以下简称“禁用区”)。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通告适用于以柴油为动力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可运输的工业设备以及不以道路客运或货运为目的的车辆。主要包括挖掘机、起重机、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摊铺机、平地机、叉车、桩工机械、堆高机、牵引车、摆渡车、场内车辆等,以及其他适用于《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试方法》(GB36886-2018)要求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二、禁用区划定范围
本次划定主要针对县城主城区进行,具体范围为:东至滨阳路以西,西至平阳路以东,南至南外环以北,北至北外环以南(包含以上道路),为“禁用区”。“禁用区”面积约为6.5平方公里。
三、禁用区管理要求
(一)“禁用区”内禁止使用不符合《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试方法》(GB36886-2018)Ⅲ类排放限值(即额定净功率大于或等于37KW的,光吸收系数不超过0.50m-1, 额定净功率小于37KW的,光吸收系数不超过0.80m-1;林格曼黑度等级不超过1级,且不能有可见烟)要求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二)“禁用区”外使用环保号牌开头为 “0”“1”“2”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其排放限值按照《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试方法》(GB36886-2018)规定的Ⅰ类标准执行;使用环保号牌开头为“3”“X”及其他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其排放限值按照《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试方法》(GB36886-2018)规定的Ⅱ类标准执行。
(三)鼓励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委托有资质且与市生态环境局联网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对在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排放检验。经检验排放不达标的机械,应当及时进行维修保养,保证达标排放。
(四)鼓励在工程(建设)招标和施工、企业生产经营中,选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为动力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五)违反有关规定的,由生态环境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由行业主管部门监督退场。
四、编码登记
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开展作业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当按照《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金城棋牌印发晋中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市政办发 [ 2020]26号)要求完成编码登记,并规范悬挂环保标牌,随机械携带信息采集卡。
五、用于应急抢险救灾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受上述限制。
六、本通告自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3月19日发布的《申城棋牌人民政府金城棋牌县城区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县政发〔 2018〕7号)同时废止。
七、本通告由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寿阳分局负责解释。
特此通告
(此件公开发布)
申城棋牌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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